长宁县人民政府

发表日期: 2025年02月13日

信息来源: 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长宁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政府信息服务保障中心的悉心指导下,围绕重大项目建设、稳岗就业、社会保障、涉农补贴等重点领域,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目录,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长宁发布”微信公众号、“长宁发布”新浪微博、“长宁发布”头条号、村级广播、张贴公示公告等渠道公开政策信息,全力服务基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2024年共计公开政府信息1.8万余条,其中政府全体会议信息2条、重大会议信息37条、重点领域信息3112条,办理回复县长信箱133件,开展意见征集13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办理流程,对复杂疑难申请,组织多部门联合研讨,确保答复准确、合法、合理。2024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办结28件,办结率100%。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3件,诉讼1件,均为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公文管理,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集中规范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并建立了详细的文件目录索引,方便公众查询;二是推进公文解读工作,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阐释政策内容,2024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文件36份,开展解读12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定期对专栏进行检查和优化,确保页面布局合理、信息展示清晰,提升用户体验;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更新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指南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公开范围、申请流程等内容,使其更具操作性;三是注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同源管理,确保集中发布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网站其他栏目或其他专门网站内容数据一致。

(五)监督保障。一是积极组织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本年度累计组织各镇、县直有关单位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二是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检查,规范信息审核,定期对信息发布的周期、内容准确性进行检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要求与期限,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2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1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5342

行政强制

367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8

0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精准度不高,公开信息在表述上存在不够精准和专业性词汇较多的情况,特别是在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解读中,导致公众对政策的关键要点把握不准;二是公开渠道的整合度欠佳,虽然已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但各渠道之间缺乏有效的整合与协同;三是公众参与度有待提升,在信息公开过程中,与公众的互动不够深入,主动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较为单一。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信息公开精准度,落实拟公开信息审核机制,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实际案例对政策进行详细阐释;二是加强公开渠道整合,明确各渠道信息发布责任人和发布流程,探索利用技术手段实现信息同步更新,确保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的信息一致;三是聚焦公众诉求期盼,及时回应关切,在完善民意征集机制的基础上,丰富公众参与方式,在设计征求意见活动时,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需求,提高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长宁县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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