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发表日期: 2025年01月26日

信息来源: 县水利局

长宁县水利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长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cc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信息内容,囊括了水利概况、政策法规、机构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行政审批项目等。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办理规定,及时更新公开指南。2024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充分保证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2024年未印发规范性文件,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3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了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清单,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积极配合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维护,优化了展现方式,丰富了公开内容。同时加强对错别字的监测和整改工作,接到反馈后均第一时间落实整改,保障了信息公开的严肃性与公开信息的严谨。

(五)监督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机关各股室,明确责任内容,同时严格落实考核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了本单位绩效考核体系,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需加强:在一些紧急水利事件或突发情况的信息发布上,有时未能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公众,导致公众获取信息滞后。二是公众参与度不高:虽然设置了多种信息公开渠道和互动平台,但公众主动参与水利工作讨论、提出意见建议的积极性较低,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交流不够活跃。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按照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1.强化信息发布时效:建立健全信息快速发布机制,明确信息发布责任人和流程,对于紧急水利事件和突发情况,要求相关股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收集、审核和发布工作,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最新信息。2.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大对水利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水利知识讲座等活动,提高公众对水利工作的认知度和关注度。进一步优化互动平台功能,及时回复公众的留言和咨询,积极采纳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并将采纳情况向公众反馈,激发公众参与水利工作的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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