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

发表日期: 2025年01月26日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长宁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1日到2024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长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cc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度,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63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领导分工1条,部门文件2条,工作动态47条,公示公告12条。掌上长宁发布信息372024年共受理12345市民热线25件,办结率达100%,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按照接收、登记、审查(补正)、办理、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审核、答复、送达、存档等完善内部流程。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流程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积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年内未收到受理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部署,不断细化调整信息公开栏目,将相关信息发布到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子栏目,确保信息发布更加精准有效。在政府信息公开之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更新及管理加强,确保政府门户网站运行正常,管理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动态调整了长宁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优化我局信息公开平台,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五)监督保障。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及时督促改正,不断提高局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4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股室负责人对政府信息公开没有从思想上有足够的认识,只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看作是一项事务性工作,对涉及股室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及时上报本股室该公开的政府信息。

2.缺乏激励约束机制。部分股室认为信息公开工作只是分内之事,仅凭责任心和无私奉献来推动工作,长时间来影响上报工作积极性。

3.审核把关不严格。该公开的信息是由股室负责人审核后,再报分管领导审核,才能报办公室进行公示,有时由于其他工作忙,没有对该公示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格。

(二)改进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领导重视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要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是对外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对内增进沟通、交流经验的最直接最有效途径的观念,要改变“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的做法,建立制度规范、搭配合理、运转有序的组织领导机制。

2.建立考核机制。信息报送工作实行定期通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每年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汇总,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的股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不按要求报送信息公开、信息质量低或因报送信息失误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股室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3.强化保障措施。以培养专兼职信息员队伍为重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加强教育培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事前审批程序,确保各类民政工作开展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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