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发表日期: 2018年03月12日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


长宁县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长宁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务公开、强化载体建设、严格督促考核等措施,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了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同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成立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二)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印发了《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县政府门户网站质量的通知》(长府办函〔2017〕6号),明确了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措施,细化了各单位目标任务。二是印发了《长宁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长府办〔2017〕23号),明确了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总体目标,通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五公开”及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强化载体建设,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三)强化载体建设

    一是继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传统载体的基础作用。加大电视广播、档案馆、图书馆、公示公告栏、户外电子展板等载体的信息公开力度,通过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粘贴公示公告、户外电子屏滚动播放政府信息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传统信息公开载体的效用。二是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网络载体的重要作用。根据《2017年四川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2017年宜宾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及功能进行了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了重点信息公开、“五公开”和政策解读专栏,新建了网站地图,规范了网上办事服务栏目,有效提升了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实用性和服务性。

    (四)严格督促考核

    一是积极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强了对全县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稳步推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每季度通报了全县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各单位进行了严格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县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电视广播、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主要形式进行公开,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29392条,其中概况信息1411条;计划总结信息244条;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工作动态信息13340条;人事信息81条;财政信息455条;行政执法信息7108条;其他信息6751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图

    (一)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布政府信息14120条,其中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等重点领域信息3157条。

    (二)政务微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务微信发布信息780余条,新浪“长宁发布”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100余条。

    (三)电视新闻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公开政府信息1477条,其中,政府通告、公示类信息79条,领导动态、重大决策、民生工程等信息1271条,其他信息127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接待公众查询数量4126人次;档案馆接待公众查询数量数量1803人次;图书馆接待公众查询数量数量1453人次。

    (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75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4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办结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我县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县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1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少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工作开展持续性不足;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审核、办理流程还需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全县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力度,增加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次数,确保全县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性推进。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审核、办理流程,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七、其他

    对本年报如有疑问,请与长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16号,邮编:644300,联系电话:0831—462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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