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国家税务局

发表日期: 2018年03月12日

信息来源: 长宁县国家税务局



长宁县国家税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长宁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长宁县国家税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基本概况

2017年,长宁县局紧紧围绕税收现代化建设目标,坚持“强基固本、优管促收”总体取向和“抓党建,带队伍,促主业”总体要求,以“四大行动计划”为工作重点,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在组织收入、依法行政、税制改革、政策落实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得到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和充分肯定。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调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单位抓落实,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明确县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机构,职能部门按照对口原则落实公开事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二)狠抓落实,强化行政监督。

县局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工作重点,本着“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切实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权益,从机构职责、人事任免、税收法规、办税程序、行风建设等多个方面,努力打造透明高效的基层国税机关。

1.深入推进税收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大力推进政策公开,及时将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各级税收管理、行政管理通过文件转发、办税服务厅多媒体播放、税法宣传等形式及时传达给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做到政策上下一致、内外一致,充分体现政策的严肃性。推进税收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效率和公开的原则,推进“以程序制约权力”的内控机制建设。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界定工作责任范围,制定行为规范,明确岗位职责,着重加强对征收管理中涉及的纳税人认定、减免税、定税、处罚等环节,稽查管理中的查案、审理等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局的规定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规范审批程序,推动简政放权。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项涉税行政审批的项目、程序及要求,并大力推行网上审批。积极推进内部公开,探索建立机关干部职工参与机关建设和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监控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监督,防止少数人或个人滥用权力。对干部选拔任用、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办公费用等事项按规定予以公开。

2.创新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通过办税服务厅、税法宣传、纳税人政策培训,向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公开国税机关在工作中所取得和掌握的政府信息。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丰富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手段,紧扣纳税人信息需求充实县局互联网站内容,及时发布最新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开设网上申报、税务服务、税务知识等功能,方便纳税人通过网络办理有关涉税事宜,降低办税成本;接受网上国税工作建议与投诉,不断改进和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效率。

3.认真开展税收宣传。按要求、按程序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认真广泛开展税收宣传。一是积极部署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要求,制定《长宁县国地税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国地税合作方案,整合办税资源,联合大厅办税服务、税收宣传辅导、维护纳税人权益、合作征收税款,实现服务深度融合。二是重视税收宣传月活动。与县地税局通力合作,精心制定活动方案,有序开展宣传活动。选定人流密集的地段设立税收宣传点,安排政策把握能力较强的干部职工宣传税收政策,现场解答市民疑问并发放税收宣传资料,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依法纳税和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树立良好的国税执法形象,不断增强全民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加强指导监督,确保工作实效。

1.实行责任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局绩效管理,县局与科室签订责任书,年初下达任务,年末检查总结,确保工作到位落实。

2.加强系统指导。对承担各职能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辅导,就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做出中长期规划,采取定期检查、定期督办等多种形式,对职能科室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3.开展行风测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纳税人、社会各界以及干部职工的监督。

4.实施责任追究。建立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年度税收执法检查和日常行政管理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宜宾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宜宾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利用县局门户网站进行发布。根据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我局利用市局门户网站资源,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充实信息内容,优化页面设计,拓展网站功能,加强安全维护,确保正常运行。2017年在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二是在政府统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地方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信息,2017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三是以传统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及时公布最新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提示纳税人享有权益,履行相关义务。四是完善新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安排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负责门户网站发布、更新。在栏目设置上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真实、便民、及时”的原则,以公众为中心,在方便群众和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着力打造内容规范、上下贯通、双向互动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新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深入贯彻实施《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机制建设。2017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都再上新台阶。政府信息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资源保障,整合资源,协调工作安排,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工作质效。三是以党建工作为引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广大纳税人对税收信息的需求,把纳税人最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四是排查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风险漏洞,加快整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五是与时俱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有效的信息公开和税收宣传渠道,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覆盖面更广。

 

 

长宁县国家税务局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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