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发表日期: 2018年03月22日
信息来源: 长宁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长宁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长宁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长宁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长宁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长府办〔2017〕23号)和《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长府办〔2018〕12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的问题为出发点,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紧密结合经商科技局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有序开展。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政务信息。
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55条。主要公开我局人事任免、局行政工作和工业经济、商贸流通、信息化建设、酒类食品、产业促进科技等法律、法规以及对电力、成品油、民爆等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等。
(二)公开的形式
1、以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主要平台发布信息。一是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包括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统一发布政府信息。二是在网站“工业、交通”、“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栏目实时发布本局重大信息、最新工作动态和有关业务工作动态,使社会公众查询信息和在线办事更加方便快捷。三是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和检索经商科技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并提交信息公开申请,我局通过答复申请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2、设立专栏主动公开信息。经科局在办公楼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把需要公开的信息以及相关股室办公流程图张贴在专栏,方便办事群众查看。
3、在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门户网站分部门要闻、政策法规、公示公告等多个栏目,我局在各栏目公开相应信息,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长宁县经商科技局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专栏查阅和检索经商科技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共公开信息555条,其中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网站288条,电子政务门户网站部门要闻、政策法规、机构设置等栏目公开相应信息123条,专栏公开52条,其余公开信息92条。全年未收到受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电子邮件或电话。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对经商科技局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政务公开信息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7年,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服务方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经商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改进依申请公开办理方式;二是要提升公开质量。注重局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专栏运行状况、信息链接的有效性、信息更新时效性等,及时、准确、有效、全面地公开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政务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和答复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取到政务信息。三是积极探索和完善公开方式。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不断扩大网上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信息公开目录,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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