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发表日期: 2018年03月26日

信息来源: 长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长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县工管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央、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开拓创新,解放思想,对我委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园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县工管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县工管委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多项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对园区工作动态、公告信息、办事指南、项目建设等多个栏目进行了及时主动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同步公开了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截至12月31日,园区政府信息公开150余条、公告栏公开信息3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不存在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更新不及时,工作推进力度不够;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运用还不够广泛。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委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突破。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三是强化信息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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