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发表日期: 2016年03月11日

信息来源: 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长宁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条例》、《通知》精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按照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通知》,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工作亮点和成效

  进一步增强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和门户网站信息工作,增强时效性。及时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并报送依法治县办备案,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根据相关规定,重新梳理、调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公开,形成涵盖事项名称、法定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法定期限、办理机关、责任部门、办理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要素的办事服务信息并及时在网站上更新发布,促进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主动公开项目信息。对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并在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市场的有序竞争。

  2、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条例》、《通知》规定,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拓展渠道,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二是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纸质及电子文档及时送交县档案馆,便于公众查阅。

  3、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精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务信息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化,建立审发机制,坚决杜绝有害信息的扩散,严禁涉密信息上网,防止一些不必要事项发生。

  (五)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该项工作作为与群众沟通的窗口,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构,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我局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及时、准确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及历年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主要是:一是工作的人员(兼职)因掌握的业务方面知识有限,对部分文件内容是否主动公开的界定存在不足,有时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在公开的渠道和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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