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
发表日期: 2016年03月11日
信息来源: 县司法局
长宁县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长宁县司法局严格按照《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内容要求,全面主动完成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数据从起止。
一 、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为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我局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提高信息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形式、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工作亮点
2015年1月至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28条,政策法规类2条,主题教育类52条,司法为民工作类62条,其他类6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司法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司法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长宁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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