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境保护局
发表日期: 2016年03月11日
信息来源: 县环境保护局
长宁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宜公开办〔2016〕7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长宁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6年工作打算等情况,内容涵盖长宁县环保局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宁县环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宁县长宁镇新华街75号,邮编:644300,电话:0831-4622183,电子邮箱:852238436@qq.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在完善和规范上下功夫,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较快发展。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关系,设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机制健全,规范公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进一步完善了《长宁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以股室为单位,分解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狠抓学习、强化宣传。坚持把《条例》学习融入日常工作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是职责,是法定义务的理念,在工作中牢固确立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理念,充分达到信息公开的效果。同时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丰富载体,创新形式。注重发挥县电子政务内网、县有线电视台、《竹海之都》、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局政务公开栏、县环保局局域网等信息公开功能,向社会公布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环保信息,极大的方便了公众获取县环保工作信息,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5条。其中:计划总结类信息5条,占0.9%;法规公文类信息93条,占16.7%;工作动态类信息131条,占 23.6%;人事类信息10条,占1.8%;其他信息类 321条(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公示、建设项目验收公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等),占57.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县公众信息网公开。通过县公众信息网“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县环保部门的职能职责、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以及环保工作动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各类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二)信息查阅点公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县环保局办事窗口,通过电子公告栏和触摸屏查询系统全面公开环保行政审批事项。
(三)其他渠道公开。通过县环保局局域网、县有线电视台、《竹海之都》、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局政务公开栏等方式,适时向社会主动公开有关环保信息。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一是单位公文类信息公开有时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八、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和管理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与为民办环保实事相结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制度,对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经常化、制度化的工作。
(四)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有关环保的信息服务。
长宁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