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发表日期: 2016年03月11日

信息来源: 县国土资源局

长宁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七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长宁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宁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 长宁县长宁镇新华街75号;邮编:644300;电话:0831-4622436。)

一、概述

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股室,落实了专人负责。同时,将局各股室的信息报送工作职能纳入到责任范围,实现了信息宣传和信息公开的有机结合,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对信息公开考核实行常态化管理,做到了月和季度汇总、通报,年度评比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编制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此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公开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行政法规。2015年,我局根据国土工作实际,细化措施,全面提高实施水平。截至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公开信息638条(其中2015年有12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和投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于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局可以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费用的收取依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因尚无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2名。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支出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努力,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通过反复自查,也发现了一些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不足,如:公开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完善;个别信息公开的时限滞后;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立不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还不够畅通等。

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从客观上讲,受办公经费、办公场所、办公条件和办公设备的制约,一些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还比较落后;从主观上讲,我们需要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增加工作责任心,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落实考核机制等。

长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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