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表日期: 2016年03月11日

信息来源: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长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我局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按照《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长府办〔2016〕4号)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责任,规范管理

我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局党组成

员、副局长王承良分管该项工作,局办公室作为承办部门具体负责。各个股室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政务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对《条例》进行认真学习,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重点事项全面公开

2015年,安监局全面完成了行政权力梳理和审核上报工作及行政权力流程优化再造和编制流程图、服务指南等工作。梳理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内容336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326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上述权力事项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制定印发了《长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长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和《长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流程清单》并全部录入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主动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在安监局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栏目,方便企业群众查阅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定和安全生产各项项业务工作流程。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我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除国家有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对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全部公开。对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服务全部向社会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家最新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监管政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社区建设、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活动进展情况。

在公开形式上,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定期、不定期进行

公开,向上级安监部门、县委办、县政府办报送信息119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124条,内容包括事故信息、长输管道专项整治行动、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信息、安全社区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等内容。在公开程序上,首先对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然后对整理结果进行汇总审核。主动公开的信息由局办公室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安监局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开。

三、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开

我县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隐患和热点难点问题高度重视,通过不断开展增强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活动,拓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渠道,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了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隐患整改力度,2015年,我县共收到社会各界安全隐患举报案件19项,经查全部属实,核实率达100%。对群众反映的开佛至古河开挖移动通信管沟危及燃气管道的隐患、石垭村八组水塘堤坝隐患、古河镇幸福村通信光缆电杆隐患、为民直通车反映鲜啤酿酒设备爆炸伤人问题,以及龙华煤矿职工反映拖欠工资问题等进行了妥善处置,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消除了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处置情况都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安监局网站上进行了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申请2份,按时按要求进行了回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无收费项目,因此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工作不够及时等。

2016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的曝光力度。对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工作严重不力的单位和企业,及时在主流媒体曝光,使社会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服务。

 

 

长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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