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旅游局

发表日期: 2016年03月14日

信息来源: 县旅游局


长宁县旅游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强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股(室),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刘龙泉为组长,副局长梁祝平、灌宇、段树星为副组长,林松权、罗文艳、冯维芳、范蓉为成员,明确专人专岗负责,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建设,政务公开内容丰富。

内容和速率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政务网和旅游网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一是实行办事公开。将领导分工、科室职责、办公室地点以及旅行社设立程序、星级酒店、A级景区等级评定程序等信息进行公开,为旅游企业办事业务提供方便。二是实行信息公开。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长宁县旅游局网站、微博、微信和省、市、县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一律公开公示,做到资金安排公开透明、用到实处;对服务企业项目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条件、程序、办结期限予以公布;对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信息进行公开;对本局职能、职责、领导干部和股室工作人员的职责与要求,通过“政务公开栏”对外公布。三是进行公开承诺。由单位“一把手”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到“实行首问责任制,推行办事限时制,开展优质服务,进行违诺责任追究”。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股室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用好载体,政务公开形式多样。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从纸制文件的单一公开渠道到目前的网络、媒体等全方位公开,不断发展,日臻完善,成效明显。一是对长宁旅游网进行改版升级,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网站容量,增强网上互动,并及时更新内容、公开信息。二是紧跟社会潮流,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通知、公告、活动安排、天气预报、生活小常识、倾听旅游发展意见建议等内容,让人民群众更了解、关注和支持长宁旅游的发展。三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报道长宁旅游发展动态。

(四)加强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成绩明显。

全年撰写宣传信息稿件110余篇。在中央电视台《走遍中国》、《每日农经》等栏目拍摄播放的专题片,对长宁的竹荪、竹荪蛋、林下土鸡、竹工艺等特色旅游商品进行宣传报道,并在《华西都市报川南城市读本》5个整版及《中国旅游报—乡村旅游》专刊整版报道。《“文旅节”“老外”尽享旅游盛宴》、《全力冲刺“文旅节”》、《 一厕一风景》、《家在七洞沟》等200余篇(幅)文章、信息和照片在新华网、中新社、四川旅游政务网、宜宾日报等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或转载,有力的宣传了长宁旅游发展。

二、存在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长宁县旅游局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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