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档案局
发表日期: 2016年03月14日
信息来源: 县档案馆
长宁县档案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长宁县档案局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档案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长府办〔2016〕4号)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在完善和规范上下功夫,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较快发展。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强化了组织领导,严格了责任追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机制健全,规范公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长宁县档案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丰富形式,加强宣传。采取了以网络宣传、街头宣传、政务微信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项档案法律法规、政策和档案信息,极大地方便了公众获取县档案工作信息。同时,我局在服务大厅设立了电子触摸屏,方便来馆办事群众了解政府其他公开信息,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群众来访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其中:计划总结类信息12条,占11.7%;法规公文类信息13条,占12.7%;工作动态类信息77条,占 75.6%。全年共计收到群众来访来信5件次,办结率100%。全年接待来馆群众4000余人次,充分发挥了馆藏档案利用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满足群众需求上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一是单位公文类信息公开有时还不够及时;二是服务群众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三是公开信息质量需进一步加强。
七、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和管理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深入健全为民服务机制,重点加强服务类信息的公开。
(三)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服务性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有关档案工作的信息服务。
长宁县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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