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5年重点道路货运源头企业及相关投诉举报制度的通告
索引号: 008702672/2025-04252 成文日期: 2025-07-09
文  号: 长府通〔2025〕11 号 发布机构: 长宁县人民政府
文件种类: 通告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7-10

为保障我县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道安办等部门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16〕168 号)关于“建立地方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巡查的“1+X+2”工作模式”的要求,现将我县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和相关投诉举报制度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监管单位职能职责

各镇、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装载行为的监管,督促健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安装完善货物装载计重设备、监控设施等,坚决杜绝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厂、场、站,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最大程度降低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货运源头企业承担的主体责任

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负责出厂车辆合法装载。

三、货运源头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

(二)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三)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的装载证明;

(四)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站。

四、举报投诉内容

(一)违反规定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的货运源头企业名称及地址;

(二)违反规定为无牌无证或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配载货物的企业名称及地址;

(三)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号牌以及所属道路运输企业名称、地址。

五、举报投诉受理

道路货运源头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后,应及时记录登记,按照权限对举报投诉的内容进行调查取证,对处理结果进行备案,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反馈举报人,并对举报投诉人信息严格保密。监管部门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如下:

县交通运输局:0831—4622535      县住建局:0831—4622932

县经商科技局:0831—4622732      县应急管理局:0831—4622623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0831—4622476

附件:长宁县2025年重点道路货运源头企业名单

长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9日


附件

长宁县2025年重点道路货运源头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生产(装载)地址

安全生产负责人

主要装载货物类别

行业主管部门

有无出厂计重设备

1

四川普什醋酸纤维素有限责任公司

长宁镇曙光村

罗国兵

危险货物(醋酸酐)

县应急管理局

2

长宁县泰宁化工有限公司

宋家坝工业园区

朱 勇

危险货物(硫酸)

县应急管理局

3

宜宾金林化工有限公司

硐底镇石垭村

周 超

石粉

县经信科技局

4

长宁县宝辰建材有限公司

硐底镇石垭村

王成相

石粉

县经信科技局

5

长宁县硐底白岩石粉厂

硐底镇石垭村

钟小平

石粉

县经信科技局

6

长宁县硐底镇安顺石料厂

硐底镇石垭村

邱扬鑫

石粉

县经信科技局

7

长宁县万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硐底镇红旗村

王一光

石粉

县经信科技局

8

宜宾丰源盐业有限公司

古河镇红色村

冉 文

工业盐

食用盐

县经信科技局

9

长宁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硐底镇治平村

王少春

水泥

县经信科技局

10

长宁县双诚砂浆有限公司

宋家坝工业园区

李 雪

砂浆

县住建局

11

长宁县双洁混凝土有限公司

宋家坝工业园区

刘成必

混凝土

县住建局

12

长宁县磨儿沟青石厂

硐底镇石垭村

陈其涛

石粉

县经信科技局

13

长宁县长隆石料有限公司

龙头镇武宁寨村

王义平

石料

县经信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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