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康佳欣等七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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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8702672/2025-07490 | 成文日期: | 2025-10-24 |
| 文 号: | 长府人干〔2025〕4号 | 发布机构: | 长宁县人民政府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5-10-24 |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长宁县人民政府决定:
康佳欣同志任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顶岗锻炼时间1年);
王 菲同志任长宁县林业和竹业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
王文俊同志任长宁县财政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
免去:
惠铄迪同志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贾春燕同志长宁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梁菁菁同志长宁县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 洋长宁县国恒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长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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