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均等九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008702672/2025-03741 成文日期: 2025-03-27
文  号: 长府人干〔2025〕2号 发布机构: 长宁县人民政府
文件种类: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3-27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长宁县人民政府决定:

张  均同志任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  朋同志任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雪梅同志任长宁县民政局副局长;

燕  松同志任长宁县商务和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龙  江同志任长宁县中学校副校长;

黄  奎同志任长宁县培风中学副校长。

免去:

谢  懋同志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周炼红同志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陈  朋同志长宁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雪梅同志长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燕  松同志长宁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龙  江同志长宁县培风中学副校长职务;

胡志中同志长宁县培风中学副校长职务;

黄  奎同志长宁县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长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