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均等九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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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8702672/2025-03741 | 成文日期: | 2025-03-27 |
| 文 号: | 长府人干〔2025〕2号 | 发布机构: | 长宁县人民政府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5-03-27 |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长宁县人民政府决定:
张 均同志任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 朋同志任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雪梅同志任长宁县民政局副局长;
燕 松同志任长宁县商务和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龙 江同志任长宁县中学校副校长;
黄 奎同志任长宁县培风中学副校长。
免去:
谢 懋同志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周炼红同志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陈 朋同志长宁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雪梅同志长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燕 松同志长宁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龙 江同志长宁县培风中学副校长职务;
胡志中同志长宁县培风中学副校长职务;
黄 奎同志长宁县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长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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