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勇等五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 ||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5-03740 | 成文日期: | 2025-04-15 |
| 文 号: | 长府人干〔2025〕3号 | 发布机构: | 长宁县人民政府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5-04-15 |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长宁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 勇同志任长宁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罗得钊同志任长宁县商务和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雷飞宇同志任长宁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江 英同志任长宁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罗晓波同志任长宁县培风中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长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