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勇等五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008702672/2025-03740 成文日期: 2025-04-15
文  号: 长府人干〔2025〕3号 发布机构: 长宁县人民政府
文件种类: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4-15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长宁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  勇同志任长宁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罗得钊同志任长宁县商务和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雷飞宇同志任长宁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江  英同志任长宁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罗晓波同志任长宁县培风中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长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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