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李章权等十四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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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8702672/2024-09810 | 成文日期: | 2024-05-22 |
| 文 号: | 长府人干〔2024〕4号 | 发布机构: | 长宁县人民政府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4-05-22 |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长宁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章权同志任长宁县数据局局长(兼);
郭 勇同志任长宁县经济合作局局长(兼);
李志勇同志任长宁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王照宇同志任长宁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周永钢同志任长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周炼红同志任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友兵同志任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 钞同志任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文 斌同志任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
刘 翔同志任长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免去:
刘 勇同志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郭 勇同志长宁县商务和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朱 江同志长宁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王旭同志原任的长宁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李志勇、王照宇同志原任的长宁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副局长职务,周逵同志原任的长宁县对外友好协会专职副会长职务,周永钢同志原任的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陈友兵、杨钞、文斌同志原任的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刘翔同志原任的长宁县城管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长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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