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李章权等十四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008702672/2024-09810 成文日期: 2024-05-22
文  号: 长府人干〔2024〕4号 发布机构: 长宁县人民政府
文件种类: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5-22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长宁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章权同志任长宁县数据局局长(兼);

郭 勇同志任长宁县经济合作局局长(兼);

李志勇同志任长宁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王照宇同志任长宁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周永钢同志任长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周炼红同志任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友兵同志任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 钞同志任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文 斌同志任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

刘 翔同志任长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免去:

刘 勇同志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郭 勇同志长宁县商务和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朱 江同志长宁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王旭同志原任的长宁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李志勇、王照宇同志原任的长宁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副局长职务,周逵同志原任的长宁县对外友好协会专职副会长职务,周永钢同志原任的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陈友兵、杨钞、文斌同志原任的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刘翔同志原任的长宁县城管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长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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