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周勇等十三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008702672/2024-09809 成文日期: 2024-05-08
文  号: 长府人干〔2024〕3号 发布机构: 长宁县人民政府
文件种类: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5-08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长宁县人民政府决定:

周 勇同志任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刘 淦同志任长宁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胡 鉴同志任长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彭 地同志任长宁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免去:

周 勇同志长宁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刘 淦同志长宁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侯 俊同志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代荣鹏同志长宁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唐森强同志长宁县林业和竹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杨 波同志长宁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胡国友同志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总监职务;

于小林同志长宁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饶 雷同志长宁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林 波同志长宁县林业和竹业局副局长职务;

章楠楠同志长宁县国恒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长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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