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008702672/2025-06981 成文日期: 2025-05-30
文  号: 长府办函〔2025〕13号 发布机构: 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种类: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5-30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县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副县长 罗泽超

不再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不再协助分管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办)、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消防救援局)。

县政府其他工作分工按《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长府办发〔2025〕4号)执行。

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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