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008702672/2024-03353 成文日期: 2024-04-29
文  号: 长府办发〔2024〕10号 发布机构: 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种类: 通知 有效性: 失效
发布日期: 2024-04-29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印发你们。

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


杜  伟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唐  辉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

负责办公室、发展改革、重点建设、财税、金融、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统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产事故防范处置、防震减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督查、信息公开、自然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救、长宁经开区、企业服务、决策咨询、信访、保密、国防动员、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等“一岗双责”。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经研中心、县国动办〈县人防办〉)、县发展改革局(县五谷公司)、县财政局(包括长宁国恒集团)、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非公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信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长宁经开区管委会(包括长宁工投集团)、县粮食物资储备中心、县企业服务中心、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政府新闻办、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等单位。协助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市“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监委、县人武部、县委督查委、县决策咨询委、县委改革办、县委编办、县委目标绩效办、县委网信办、县公务员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公务服务中心)、县国家保密局、县档案局、县台办等单位。

兰  毅

负责公安、政府司法行政、综合执法、交通运输、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协助负责信访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等“一岗双责”。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道安办等单位。协助分管县信访局。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武警中队、县委国安办、市航务中心长宁分中心、邮政公司等单位。

徐  江

负责教育、林业竹业、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气象、供销等工作。协助负责财税、金融、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等“一岗双责”。

分管县教育局(包括长宁中学、培风中学、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县林业竹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包括县城乡水务公司)、县畜牧水产中心、县供销社等单位。协助分管县财政局(包括长宁国恒集团)、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

联系县税务局、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烟草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宁监管支局、工行长宁支行、农行长宁县支行、农发行长宁县支行、邮储银行长宁县支行、宜商行长宁支行、长宁竹海农商银行、长宁中成村镇银行、人保财险长宁县支公司、中国人寿长宁县支公司等单位。

罗泽超

负责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工业经济、信息产业、商务、军民融合、物流、通信、新兴产业、住房城乡建设等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产事故防范处置、防震减灾。负责分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等“一岗双责”。

分管长宁生态环境局、县经商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安办、县知识产权局)、县住建城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商服中心等单位。协助分管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办)。

联系公积金长宁管理部、四川能投长宁电力公司、盐业长宁分公司、电信长宁分公司、移动长宁分公司、铁塔宜宾分公司、联通长宁分公司、铁通长宁办事处等单位。

孙  勃

负责科技、地方志、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协助负责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等“一岗双责”。

分管县科技局、县残联、县民宗局、县地方志办等单位。协助分管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县文明办、县科协等单位。

罗钦美

负责民政、体育、文化、广电、旅游、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医疗保障、妇女儿童、招商引资、贸易促进等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等“一岗双责”。

分管县民政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药管理局、县医保局、县贸促会、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等单位。

联系县文联、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县关工委等单位。

党组成员  李章权

负责县发展改革局全面工作,协助负责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协助分管县文广旅游局。

党组成员  邓继洪

负责县财政局全面工作。协助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救工作。协助分管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党组成员  郭  勇

负责县经商科技局全面工作。协助负责长宁经开区、企业服务工作,协助分管长宁经开区管委会(包括长宁工投集团)、县企业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  刘智波

负责处理县长、副县长交办事项;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审核和协调县长、副县长的重要活动;协助县长协调处理相关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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