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镇人民政府
发表日期: 2025年09月04日
信息来源: 长宁县龙头镇人民政府
一、机关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8个,包括: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目标绩效、督查督办、深化改革、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档案史志、保密机要及人大、政协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组织、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群团、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承担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人民武装、等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民政、体育、科技、教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农民工服务、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工作。
(四)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工作。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文化旅游管理办公室)。负责农村经济、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商贸物流、经济合作、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粮食安全、供销、统计、信息化等工作。
(六)财政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村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七)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交通等相关工作。
(八)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邪教、信访维稳、法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有直属事业单位4个,包括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龙头镇村镇建设事务中心:负责村镇建设、村容镇貌、园林绿化、危房改造、重建安置等服务工作;
(二)龙头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竹业、水利、畜牧等关键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等工作;负责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防;负责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检测、监测咨询技术服务;负责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测服务;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相关工作;承担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等工作;负责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和农田水利建设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林政资源管理、护林防火、造林绿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涉农数据监测和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培训服务;
(三)龙头镇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农民工党建工作;负责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困难帮扶、典型宣传、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农民工返乡交通、法律援助、权益保障、子女教育等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农民工突发事件。
(四)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综治服务中心、信访服务中心牌)。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承担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受理、办理、行政审批等工作。承担文化、体育、社会保险、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就业创业、人才开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扶贫济困和社区建设等公共服务职能;承担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残疾人事业、民政、村务公开、敬老院和社会组织管理、民族宗教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服务,发展文 化体育事业;负责年度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三、单位负责人:徐 宁
四、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公地址:长宁县龙头镇龙泉路059号
六、办公电话:0831-48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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