硐底镇人民政府
发表日期: 2025年11月26日
信息来源: 硐底镇人民政府
一、机关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和人大、政协、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会务、信息调研、目标绩效、督查督办、国防动员、深化改革、档案史志、保密机要、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社会治理等工作。负责基层党建、组织、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群团、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基层治理等工作。负责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法治建设、志愿服务、蔡毒、反邪教、基层政权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社区建设等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重点建设、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工业经济、科技、信息化、民营经济、商贸物流、新兴产业、粮食安全、统计、供销等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管理、地质灾害防治、道路建设和管理、村镇建设、住房安全、供排水、污水处理等工作;牵头优化营商环境、产业发展规划、项目促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协调指导区域内各种经济组织,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管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机制建设、辖区内执法力量统筹协调指挥、违法案件查处等相关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社会秩序维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园林绿化、镇容镇貌、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震灾害、消防、气象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政和国资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村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单位负责人: 陈 杰
四、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五、办公地址:长宁县硐底镇翡翠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六、办公电话:0831-45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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