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镇人民政府

发表日期: 2025年09月04日

信息来源: 铜鼓镇人民政府

一、机关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群众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财政所、经济发展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5个,包括: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2个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村镇建设事务中心。

三、单位负责人:万 权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五、办公地址:长宁县铜鼓镇三元社区富民路33号,邮政编码:644309

六、办公电话:0831-787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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