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白镇人民政府

发表日期: 2025年09月04日

信息来源: 梅白镇

一、机关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村(社区)规划等有关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民政事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5.加强社会管理,负责或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统计、粮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供销合作、村镇建设、营商环境建设、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工作。

6.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8.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后备力量建设等有关工作。

9.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中心)。包括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文化旅游管理办公室)、财政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信访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牌子)、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村镇建设事务中心。

三、单位负责人:李  明

四、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公地址:长宁县梅白镇东兴路一号

六、办公电话:0831-477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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