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河镇人民政府
发表日期: 2026年03月18日
信息来源: 古河镇人民政府
一、机关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群众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5个,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和国资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和人大、政协、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会务、信息调研、目标绩效、督查督办、国防动员、深化改革、档案史志、保密机要、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社会治理等工作。负责基层党建、组织、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群团、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基层治理等工作。负责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法治建设、志愿服务、禁毒、反邪教、基层政权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社区建设等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重点建设、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工业经济、科技、信息化、民营经济、商贸物流、新兴产业、粮食安全、统计、供销等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管理、地质灾害防治、道路建设和管理、村镇建设、住房安全、供排水、污水处理等工作;牵头优化营商环境、产业发展规划、项目促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协调指导区域内各种经济组织,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政和国资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村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管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机制建设、辖区内执法力量统筹协调指挥、违法案件查处等相关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社会秩序维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园林绿化、镇容镇貌、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震灾害、消防、气象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3个,包括: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企业和项目服务中心。
(一)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村经济、农业生产、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测管理等工作;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相关工作;负责林政资源管理、护林防火、造林绿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负责农村安全饮用水、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和农田水利建设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和组织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工作等;负责农田基本建设、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修复保护、宅基地管理等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培训服务;负责涉农数据监测和调查统计工作;负责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便民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事项办理和退役军人、新时代文明实践等社会事务职责。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运行监管、公示等工作;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农民工服务、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等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工作;承担村务公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职能;负责退役军人、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宣讲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观;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企业和项目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招商引资、企业服务、项目规划建设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负责研究、收集现行投资政策、投资导向和产业规划,拟订招商引资规划和项目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征地拆迁、项目落地建设服务、开发建设保障工作;负责项目筛选、储备和申报;承担项目规划、建设、验收等工作。负责企业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惠企服务政策,建立政企沟通机制,收集、整理企业问题需求,并全程跟踪解决办理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单位负责人:向导、欧涛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五、办公地址:长宁县江长路19号
六、办公电话:0831-46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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