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龙安平等八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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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8702672/2024-03015 | 成文日期 | 2023-12-19 |
文 号 | 长府人干〔2023〕17号 | 发布机构 | 长宁县人民政府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3-12-19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长宁县人民政府决定:
龙安平同志任长宁县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罗永芳同志任长宁县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大江同志任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郑月茹同志任长宁县统计局副局长。
闫 乐同志任长宁县公安局副局长(锻炼时间1年)。
免去:
王重九同志长宁县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周治兵同志长宁县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牟劲松同志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杨大江同志长宁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长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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