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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丁伟等二十四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008702672/2024-02997 成文日期 2024-02-25
文  号 长府人干〔2024〕1号 发布机构 长宁县人民政府
文件种类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2-25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长宁县人民政府决定:

丁  伟同志任长宁县林业和竹业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

李延震同志任长宁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  杰同志任长宁县水利局副局长,长宁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

黄  进同志任长宁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兼);

屈  艺同志任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肖  剑同志任长宁县审计局副局长;

秦  岭同志任长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傅  杨同志任四川长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周永才同志任四川长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代  状同志任四川长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

熊建平同志任四川长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1年);

廉  华同志任长宁县人民医院院长;

陈  珂同志任长宁县培风中学校长(试用期1年);

龙  江同志任长宁县培风中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免去:

张学元同志长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李延震同志长宁县公安局硐底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小莉同志长宁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彭  云同志长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局长,长宁县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高  翔同志长宁县水利局副局长,长宁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秦  岭同志长宁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黄照洪同志长宁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胡云芬同志长宁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王  群同志长宁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胡炽英同志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黄  进同志长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永才同志四川长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曾世彬同志长宁县培风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华桥长宁县人民医院院长,长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长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

主办:宜宾市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宜宾市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1-462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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