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解读:长宁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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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机构: | 长宁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1-11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形式: | 文字 |
信息来源: | 长宁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 |
近日,长宁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长宁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为便于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长宁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发布《长宁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尤为重要。
二、制定依据
制定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
三、制定过程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县森防指办代拟订了《长宁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并向各镇和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征求了意见,于12月初结合各方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长宁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长宁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共七条内容。
一是明确森林防火期。2025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是划定森林防火区。全县所有的林业用地、农业非林地上的成片林木及距离林地自然林缘周边50米范围以内的区域为森林防火区。
三是严格控制野外火源。严禁未经许可的用火行为,设立对应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域的所有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者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四是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拓宽渠道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提升公众的防火意识和自我救援能力。
五是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严格落实预警响应机制,综合提升火险火情预警能力,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立即作出反应,及时疏散转移群众、保护重要设施、科学开展扑救。
六是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明确各镇、各相关部门、单位、企业责任体系,明确各责任区域的负责人和具体任务,以县、镇、村(组)为单位划分防火责任。加强联动协作,共同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七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督导检查,隐患问题整改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各部门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森林火灾,对于发生的火灾事件要严格调查原因、评估损失并明确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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