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长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宣传教育与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信息来源: 县教体局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宜宾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指导与营养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长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度,科学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效果,探索可推广的学生营养健康改善模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县疾控中心会同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制定了《长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宣传教育与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内容、评估内容和方法、组织实施4个方面的内容,具体为:
一是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农村中小学生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学校—家庭—社会”多层次营养健康氛围,提高农村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素养,同时监测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效果。
二是工作内容,我县作为省级常规监测点,主要开展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工作。
三是评估内容和方法,按性别、年龄分组,对学生身高体重与营养状况结果进行评估。将当年监测指标与历年指标比较,综合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对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影响。
四是组织实施,要求各校、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培训、广泛宣教,加强监测,及时总结,以确保长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宣传教育与监测评估工作见效,为做好我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实施方案》对学校促进学生营养健康的具体要求
一是开设营养健康课程,每学期不少于 2课时;二是组织学校师生在学生营养日或全民营养周等时间点,开展营养健康主题活动;三是实施家校联动,对学生家长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四是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保证学生在学校每天累计进行至少1小时中等强度及以上的运动,提升身体素质。
四、《实施方案》对营养健康监测的具体要求
监测时间方面,每年1-12月(除寒暑假外)均为监测时段。监测内容方面,针对学校,主要监测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生总数、不同供餐模式学校数和学生人数等基本信息,监测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学生人数、供餐模式及人数、厨房设施等;针对学生,主要监测身高和体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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