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召开小流域综合治理专题工作会
发表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信息来源: 长宁融媒
近日,县政府副县长、县总河长办主任徐江在县政府709会议室召集了县级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召开小流域综合治理专题工作会。此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近期市县领导批示精神和全市河长制及小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会议精神,确保长宁县小流域治理工作任务推进落实。
会议强调,各镇、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小流域综合治理作为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级河长要严格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重点围绕"巡查-监测-处置-监督"全链条管理,健全完善常态化巡查监测双机制、问题分级分类报告机制、限期整改闭环督办机制、量化考核奖惩机制及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县际协作,形成责任明晰、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
会议要求:一是县河长办牵头,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台账,定期跟踪督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完成的要及时予以销号;会同融媒体中心做好爱河、护河的宣传引导,对河流治污问题通过发倡议书、公布投诉电话等多举措向群众宣传;做好各镇在河流清漂等工作中投入的人员力量等情况的收集,谋划预算并落实河长制工作人员和经费,加大保障力度。二是县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切实履行好联络员单位职责,与属地镇加强河流巡查、灵通信息、齐抓共管、强化协作、协同推进问题整改,跟踪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属地镇整改,确系整改完成的,及时反馈县级河长和县河长办,形成台账,逐一销号。三是各镇要切实履行好镇村级河长职责,对沿河边乱倒、乱扔、乱丢的情况要建立台账,对多次发现屡教不改的,按规定惩戒处理;强化镇、村级河长的作用,要加强村级河长巡河频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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